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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宗教的“三大普世价值观”——卢飞宏
2020-08-23 13:17:25
中国民间宗教的“三大普世价值观”
【
民间宗教思想和文化研究
】
摘自《中国民间宗教思想和文化研究》三
中华
文圣拳
全国总会副会长、秘书长 卢飞宏
中国民间宗教文化的普世价值观是“爱”“善”“和”,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爱”“善”“和”是宇宙“道”思想和规律的集中体现,是人类所共同认识的普世价值精神。“爱”和“善”是宇宙中最伟大的力量和源泉,也是宇宙中最高频的能量和频率。生命的本质是生生不息的活力与爱的能量之泉流过身体的能量,它不仅维持、滋润与活化人类身体和心灵,并且通过自身来照耀且发送爱的能量。“爱”是宇宙的本质,是一切的根源,同时“爱”是尊重、包容、爱护和给予。“爱”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的最根本的源泉,也是最伟大的理念和信仰,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来自于“爱”和“善”的追求。如果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宗教其思想不是建立在“爱”和“善”的基础和架构之上,那么它就是没有道德的,是与天地大道背道而驰的。一个无“爱”的社会,它一定是一个无良的、冰冷的和黑暗的社会,人类社会充满“爱”就拥有了人世间最强大的能量和最伟大的力量。“爱”的力量无限大,穿越时空,无所不在。人间只要有“爱”的存在,就会有生命的希望。“爱”是世间一切众生所共有的天性,人自从出生起就经历着爱与被爱。宗教教育是神圣的教育,也是真实智慧和“爱”的教育。各宗教在人世间,均引导人向上升华、向善,为身教,为家教,或为含容各门学科的心灵教育,普度众生,教化万众。人类心灵和人性的堕落与毁灭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衡量的,要挽救人性的堕落与救赎,宗教教育担当起重要的责任。重视宗教教育挽救社会人心的功能,就是振兴宗教神圣“爱”的教育。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心灵治愈的最终极的“药物”是“爱”,唯有“爱”可以拯救一切。向世界传播神圣的“爱”、普及神圣的教育,以神圣的“爱”化解冲突、消弭战争。不分族群、信仰,平等救度一切众生,破迷开悟,离苦得乐,让罪孽的人得到忏悔和心灵上的救赎,从而建立人间天堂。
中国传统文化中“德”“善”“爱”“仁”“义”“和”等观念共同体现了儒、释、道三教道德文化的本质,具有东方文明伟大的力量。三教合一,仁民爱物,崇德尚善,大义情怀,普化众生,构建了中华民族民众理想精神家园中核心的部分,它作为中国人行为规范、处事为人的道德标准和精神支柱必将会长久的传承下去。“爱”和“善”是“和”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爱”和“善”,就不会产生真正的“和”。“和”是“爱”和“善”回报;“爱”和“善”是因,“和”是“爱”和“善”的果。“爱”“善”“和”是人类生命中存在的最宝贵的东西。“爱”是人类伟大崇高的普世价值,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和“善”的最高准则。“爱”是人类一种责任,“善”是一心态,“爱”和“善”相互依存。“善”是中国具有深刻伦理学、哲学的重要命题。“善”不能离开运动、变化和行为单独存在,“善”存在于具体事物和具体主体之中。善念、善行、善事必有善主,恶行、恶事必有恶主。善念、善主、善行和善事中必然包含着“善”,恶主、恶行和恶事中必然包含着“恶”。相由心生,境由心转,知善致善,是为上善。世界始于“善”,终于“善”,也可终于“恶”。“善”要求人们不要做有损于他人利益的事,要多做有利于他人及社会的事,做人要有善念、善心、善行。在物质世界的背后有其固有规律或曰运行特性存在,而“善”恰恰与这特质相契合,故能得长久,而“恶”终因有违宇宙特性、根本道法而易于败亡。老子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没有“爱”和“善”,世界就不会有和平、和谐与发展,社会就不会文明进步,人类就不能繁衍生息。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是普遍联系的,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发的;因果联系是人类社会普遍和必然联系的统一。善良都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一种美好品质,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干净的灵魂,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坚强。善良使人的心灵仁爱,一颗善心,胜似一座庙宇。善良是一种智慧、一种远见、一种胸怀、一种自信、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永远的美德。《道德经:“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尊道才能有德,失道就无德;求道德自在,求德德不在。道与德缺一不可,德离不开道,道离不开德,道为体,德为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宗教道德在人格塑造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某些历史的作用,对于教众来说,遵守宗教道德是其神圣职责。即使目前宗教越来越世俗化,信仰、价值观、情感诸因素有所淡化,但宗教道德观念仍占有很大的思想阵地,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教化和道德约束作用。
本质上说“爱”是指人类主动给予的或自觉期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它是人的精神所投射的正能量,是指人主动或自觉地以自己或某种方式,珍重、呵护或满足他人无法独立实现的某种人性需求。“爱”的基础是尊重,它是一种发自于内心的情感,是人对人或人对某个事物的深挚感情,这种感情所持续的过程也就是“爱”的过程。“爱”是认同、喜欢的高度升华,不同层次的“爱”对应着不同层次的感受或结果。荀子曰:“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爱”与社会伦理结合,成为指导信奉者行事的某种道德或信仰的规范,在世俗层面与国家治理方面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大爱宽广博大,施与众人,哺育万物,穿越时空,造化天下苍生。只有拥有了“爱”与慈悲,以及与之俱来的智慧时,人类才可能有神圣,才能被了解和认识。真正的幸福无法被物质世界的任何变故所毁灭,强大的力量无法被逝去的任何事情所削弱,世间只有“爱”“善”是永恒不变。“爱”是世间最大的磁场,是沟通天地的最强的能量场,伟大的“爱”永恒不朽,无处不在,而不可战胜。“爱”每时每刻都陪伴在我们身边,给予我们勇气、思想、智慧和力量。
“爱”具有化育万物的力量,可以对生命的救赎和灵魂的洗礼,是思想在痛苦的折磨中得到淬炼绽放阳光的光芒,是宇宙和人生命中奇迹的力量。“爱”对人能带来的改变超乎我们的想象,要以宽容之心对待、化解仇恨,世界上只有“爱”可以形成化解仇恨的力量。“一切宗教中至上的宗教,是对生灵的怜悯。爱是一切宗教的基石”(泰戈尔)。儒家的“仁爱”是其最高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想,其核心是“仁”和“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以孝为基础,以亲亲为条件。《论语》中攀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将其倡导的“仁”理解为“爱人”。《论语》:“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又俗语说“百善孝为先”,孝心一开,百慧皆开,即孝敬父母和友爱兄弟是仁家君子修行“仁”学的最根本的道德行为,表明了孔学伦理的忠孝根本,血亲之爱的原则。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宗法制度、血亲、家庭和血缘氏族是组成社会的发展基本单元。儒家并也并没有将“爱人”狭隘在限定在血亲关系或者同祖同姓的范围之中,而也将其推广到血缘家庭之外整个社会之内。孔子提倡泛爱众的主张,弟子入而孝,出则悌,谨则信,泛爱众而亲仁,提倡以“爱人”之心广泛地对待他人。
佛教的“爱”表现在“慈悲”。慈爱众生并给与快乐,即为“慈”;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其苦,称为“悲”。“慈悲”将彼等从苦难与苦难之因中拔救出来,亦泛指慈爱与怜悯。“慈”和“悲”是分别从两个不同方面来体现佛教对众生的关怀。《大智度论》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佛教视“苦”为一切世间法的根本相状,求道修证也就是要脱离此无边之苦海,故在拔苦与乐的慈悲精神中,亦以拔苦为更根本。佛教的这种慈悲精神,在大乘佛教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扬,甚至被视为佛教的最根本精神。《观无量寿佛经》中说:“佛心者,大慈悲是。”《大智度论》明确宣称:“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增一阿含》:“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中国的禅宗强调“明心见性,见性成佛”和“即心即佛”,认为“自性迷,佛即是众生;自性悟,众生即是佛”,倡导“自性自度”,更是把实践济世利生的慈悲精神视作是否悟得“自性佛”的体现。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但以妄想颠倒执着而不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则得现前。佛教提倡的是大爱,它对一切众生慈悲,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怨亲平等,给与真乐,人苦即我苦,全力救拔。这种对众生的“爱”不以自己的需求转移而变化,不以对象的美、丑、善、恶而有分别。“大爱”无处不在,充满时间、空间,而超越时间,跨越空间。尊重世间最伟大的“爱”,世界因“爱”而美丽,人间因“爱”而温暖,人生因“爱”而有意义。唤醒人类本身具足的善良、智慧和“爱”,让伟大的“爱”成为一种永恒的信仰,并使之融入中华民族精神和血液之中。让“爱”植根在中国人内心,净化和提升世道人心,让“爱”和“善”的力量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世界。伟大的“爱”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在,与世界同在,与众生同在。不论佛教、基督教、道教、儒教、伊斯兰教、民间宗教等,只是名称的不同,都是根据自身的理念,向众生普度“爱”“慈悲”与“善”。“爱”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宇宙自然的法则。未来世界最大的力量源于“爱”,让“爱”的阳光与日月同辉,普照大地,滋养万物,沐浴苍生。
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法句经》所说:“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小善不积,无以成圣。莫轻小恶,以为无罪,小恶所积,足以灭身。”积小善成大善,善莫大焉! 这些不仅是每个人都需要坚守的道德尺度,也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崇高遵循和有效路径。圣即是凡,凡即是圣,凡圣本同体,修心方可明性;神即是“道”,“道”即是神,天道循环,善恶承负,因果相报,如影随形。人生于天地而归于天地,一切皆是轮回,一切皆源于爱与被爱,善因恶果无始有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思想都是流传千年的道德训诫。无论社会怎么发展,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不会变,人与人之间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始终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观念。为社会传递“爱”的温暖和“善”的力量,共同汇聚起“爱”的海洋和“善”的洪流。止恶扬善,积德行善,教化众生,度化世人。人世间的“爱、真、善、美、和”等美好品质和精神永远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它们是永恒的存在,永远在历史长河中闪现出灿烂和文明的光华。
“和”是中国思想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华民族不懈追求的理想境界。“和合”概念在先秦时期基本形成,随着“和合”概念的形成,中国文化经过“百家争鸣”,逐渐“和合”形成儒、道显学,并且在两汉之际“和合”地接纳了印度的崇尚“因缘和合”、“圆融无碍”的佛教文化,促进了佛教中国化的发展,直至形成了儒释道三教合一文化。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和”“合”二字均见之于甲骨文和金文中。春秋时期,“和”“合”二字联用并举,构成“和合”范畴。《国语·郑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儒家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论语》:“礼之用,和为贵。”《中庸》:“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乐记》:“故乐者……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吕氏春秋·有始》:“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史记·五帝本纪》:“百姓昭明,合和万国。”《后汉书·杜诗传》:“海内合和,万世蒙福,天下幸甚。”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根基是“天人合一”,即“和谐”。“和”是中国哲学传统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一种思想、文化和方法。一个社会的正常状态就是“和”,宇宙的正常状态也是“和”,这个“和”,称为“太和”。“和”是《易经》的核心精神。《周易·乾·彖辞》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务,万国咸宁。”“大”,一本作“太”。朱熹本义:“太和,阴阳会合冲和之气也。”“太和”即最高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阴阳和合”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统一”则万物平衡和谐。“和合”的“和”,是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指结合、融合、合作。“和”是“合”的前提、条件或基础,不“和”则难“合”。“和”的精髓是“变”,内在的“和”决定外在的“和”。“和”是“和合”形成与维系的关键所在。因此,可以说重视“和”也就是重视“和合”。世界万事万物的“和谐”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谐”。“和”的基础是“平衡”,任何事物没有“平衡”,就没有“和”,“平衡”是“和”的必要条件。“和”是中国民间宗教思想理论的核心价值。
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既承认事物存在的差异,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的思想,墨子以“和合”为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原理,指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于父子兄弟结怨仇,而有离散之心,所以“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太和”是一切人类文明文化的总纲。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和”被广泛应用到家庭、宗教、国家、天下等方面,用以描述治理良好、政治清明、协调有序的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和”,这种思想,在儒、释、道、医、易等各家的诸多典籍中随处可见。中国传统文化在追求“和”的同时,也讲求“和而不同”、“求同存异”。重视和谐的思想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文化心理结构、价值选择、伦理道德和行为方式。“和”的思想、思维在人际关系中强调“以和为贵”、“和衷共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强调“天人合一”“和于四时”、生态平衡;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强调“协和万邦”;在礼乐方面强调“圣人为能和,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人与自然界具有辩证的同一性,人类应当同自然界的万物保持和谐亲近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最高境界。“和合”一以贯之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天下观、和而不同的国家观、琴瑟和谐的家庭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在方方面面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以及中国社会制度的建构及其社会治理。“合和文化”是中国千年历史文化中精髓,在不断传承延续的过程中,为世界文明带去了深刻影响。随着时间的洗礼,“和合”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命题,不仅是中国,而且亦是东方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
中国民间宗教是一种能够广泛体现民族文化、精神和思想的文化,它普遍存在于广大民众之中,特别是成为下层社会民众的信仰主体,深得儒释道三教合一文化之精华,具有独立性、普世性、普遍性、和谐性。“爱”“善”“和”是中国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三大普世价值观”,也是中国民间宗教核心价值体系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善”“和”理论的形成,是对中国民间宗教理论研究的重大贡献,这将是继宋明程朱理学、陆王心学三教合一文化之后,又一座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哲学发展的高峰。中国民间宗教“爱”“善”“和”核心价值观的核定,进一步丰富了民间宗教思想理念,为促进中国宗教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具有开创性和开拓性,起到引路标灯的作用。这对于推动中国宗教特别是中国民间宗教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世界各大宗教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它必将成为世界性的普遍信仰,给全人类带来力量,为人类的未来指明方向。中国儒释道三教合思想和文化是中国五千年对世界人民的重大思想贡献,融聚和集中体现了东方圣贤文化的精华,这与中西乃至整个人类生命发展运行的爱与和平的伟大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公元2020年8月23日,于天津南开大学
作者简介:卢飞宏,字翰林,号浮来居士,别号东方飞宏,东海卢氏,飞宏子,1966年出生,大学文化,原籍山东省日照市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工作,中华
文圣拳
全国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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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世代表性传承人,中国民间宗教武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中国当代武术名家,世界华人运动会中国山东分会济宁分会副主席,中国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想和文化体系的建立者,山东省青少年非遗武术教育研究中心研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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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学三部曲》编者,即第一部《圣拳经典》(作者:卢飞宏、张丽光),第二部《文圣论道》,第三部《大道之行》(上、下册),约120万字的武学巨著。中国民间宗教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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